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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政府定价6月1日起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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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81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05日18:06:25 打印此页 关闭

最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昨天,记者采访了市民、省卫计委药政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后,可以欣慰地说,取消政府定价后,市民不必担心药价会上涨。

市民担心源于对定价不了解

市民大多时候是在公立医院看病时购买药品,6月1日后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会有变化吗?昨天,记者采访了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樊海涛副处长,他说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实行的是药品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它遵循三个原则,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不高于国家的最高零售限价,不高于药品最高历史中标价,不高于该药品在周边省份的中标价,最近一次药品集中招标是在2011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标15281个品规,中标价格比国家最高零售价平均降幅33.44%。像中老年人常用的深圳海王制药公司生产的银杏叶片政府定价是25.5元,目前市场零售价是20.9元,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是9.18元,不难看出将要取消的政府定价像“天花板”一样,不论是招标价格,还是零售价格都不能高于政府定价。所以说6月1日后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不会出现波动。

取消定价成为大势所趋

昨天,记者还采访了陕西华远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兰均,他们公司有50多家连锁药店,90%的药品价格低于政府定价,并且比政府定价低许多,政府定价像“天花板”一样,药店的药品价格不会高于这个定价。西安市长安区药业公司总经理冯勇说,目前药店竞争非常激烈,药品价格基本受市场调节,最高零售限价对药店药价调节越来越小,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是历史的必然。我国自2000年开始由价格主管部门对医保目录内药品和目录外特殊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零售限价)管理。随着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竞争越来越充分,让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成为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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